新闻动态

工期短、配套设施齐全、服务态度好、养护管理精细

建立城市绿化协调机制!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详细规定绿化工作

  • 浏览次数: ...
  • 发布时间: 2024-01-08
11月15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平就《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颁布的背景、涵盖哪些内容以及适用范围进行介绍。
 
刘平介绍,上一轮的《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颁布实施距今已10余年,期间对全市绿化建设发展、保护管理和生态改善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明显加快,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形势要求。为了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助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公园城市”创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紧跟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事业整体发展形势要求,市城市管理局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在前期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新一轮《烟台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草案)》。按照立法程序,经合法性审查和有关部门会签同意后,形成定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的颁布一方面是为了适应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是为了实行更严格的绿地保护,确保城市规划绿地的总量平衡,强化政府行业监管职能。市、区两级责任部门将依据《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开展城市绿化保护与管理,通过完善相应的条款说明,保护好现有绿化成果,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提供长期依据。
 
《办法》分“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内容五章,共计30条,分别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方面,对烟台市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建立城市绿化协调机制,对城市绿化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协调解决,保障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有序实施和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建设发展要求,鼓励新形势下先进园林绿化技术推广和多样绿化活动的有序开展,同时,明确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烟台市城市绿线制度、建设项目及附属绿化项目建设与交接事宜和城市绿地的养护责任人等系列问题,为烟台市开展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建设和后期养护保护等内容,完善城市园林绿化事项规范审批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可操作性的内容。
 
《办法》适用于烟台市城市规划区和区(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本文网址: https://ytyuanlin.cn/news/38.html
找不到任何内容

© Copyright 2024-2025 烟台市芝罘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万企云